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

欲加之罪

這陣子十分忙,除了工作外,還要打點新居和籌備婚禮,但看到狼x英對一個普通人的欺壓,實在看不過眼,教書只是搵食罷,即使一般人(尤其是xx家長)對教師的操行期望特別高,認為教師不應該講粗口(註﹕大話不是粗口,不在此限),即使在工餘時間也講不得,李老師也道歉了,狼還窮追猛打,要求教育局提交報告,不知情者還以後李老師犯了什麼彌天大罪。早前燕京中學校長和校內老師發展婚外情,還特設助理副校長一職予該老師,這樣以權謀私的事教育局也不用跟進調查,現在竟然因為老師講粗口而要提交報告

說穿了這根本是土共的文革式批鬥,抓住你的小小痛腳然後無限上綱上線,把小事無限放大,李老師不過是一時失儀而已,處理手法之嚴厲和事情本身完全不成正比,當然狼志不李老師,而是要其他平民百姓,狼可以以整個政府的力量去對付一名市民,你要是有家累打政府工的話便醒醒定定,不要輕舉妄動,否則後果自付。

香港便內耗在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上,老師講粗口成了十惡不赦的罪,香港還可以更難看嗎﹖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